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环保局获悉,郊尾镇新和村陈金贤所办的废塑加工场、盖尾镇仙华村陈忠明所办的乙酯加工厂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也未配套污染治理防治设施,被环保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据介绍,这两家加工厂均是私人经营,都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和配套污染治理防治设施,违反了《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责令两家加工厂立即停止生产。在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执法人员将对这两家加工厂改正违法行为情况实施环境执法后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