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记者获悉,莆田仙游县食药监管理局原副局长张志敏(副科级),受贿共计8.77万元,近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莆田涵江区白沙镇田厝村村组织基层人员陈洪耀、陈志宝、邹玉桂、冯锦亿、陈洪喜,涉嫌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计83517.11元,一审五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到十个月不等,宣告缓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