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拯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下发,我省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善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
《意见》要求,在建筑市政、交通、水利、铁路、电力及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全面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逐步将实施范围扩大到其他易发生拖欠工资的行业。
同时,我省还将落实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拖欠工资或企业主逃匿的,在依法处置的同时,及时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先行垫付。
对欠薪失信行为,我省也将惩戒。据介绍,我省将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同时,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对长期拖延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