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靓
海都讯 去年12月,全国确定27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我省漳浦、建瓯、沙县、仙游、福清、武平、永春、屏南、邵武、古田等10个县(市)纳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晋江、古田、上杭、石狮等4个县(市)纳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昨日,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召开新闻通气会,记者在会上获悉,我省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制定。
《方案》要求,成立由省政府副省长任组长的全省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工作小组,省级工作小组设立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等2个办公室,设在人行福州中心支行。
金融机构特别是县域金融机构,要制定以农村“两权”为抵押的具体信贷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贷款对象、期限、额度、用途、利率、还款方式和抵押物价值评估、处置等具体要求,配套推出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并在利率上给予优惠。各类政策资源支持,也将倾斜试点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