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琳琳 罗小春
海都讯 省教育厅日前确定福州、厦门、泉州、三明市为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验区,实验工作自2016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周期三年。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实验工作纳入福州市实验区管理。
据了解,上个月省教育厅就公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2016年秋季,我省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新生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省教育厅要求各实验区要修订完善实验工作方案,各实验区要探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管理、常态化组织实施的具体举措;监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对落实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验证省级管理系统在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中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鼓励有条件的实验区根据区域和学校实际,研发适合学校使用的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平台,对接省级管理系统。
需要注意的是,综合素质评价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