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夏雨晴
海都讯 近日,网上热传“下月起,驾驶人交通违法,将被采集政治面貌、职业信息,涉及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将抄告纪检监察机关”。昨日,海都记者向我省交警部门证实,查处交通违法时,增加政治面貌、职业信息的采集确有其事,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要求,但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交通违法,抄告纪检监察机关,只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
记者了解到,公安部交管局近期下发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各地在按照一般程序对交通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调查被处罚人的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并在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填写。
其中,“政治面貌”包括: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革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人士、群众;“职业”包括:公务员、公安民警、职员、工人、农民、自主经营者、军人、武警、教师、学生、港澳台胞、华侨、外国人、外来务工者、不在业人员、其他。
中共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有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驾驶拼装改装或报废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或标识、套用机动车号牌、脱保、超速50%及以上、货车超载30%以上、客运车辆超员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抄告纪检监察机关。
交警部门表示,制定这项举措,是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目前,我省交警正在进行相关系统、交通违法处理软件及平台的升级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