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了解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由仙游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仙游县公安局榜头派出所户籍室原协警黄建南、王清喜受贿一案,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黄建南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清喜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经查明,2013年11月至2014年9月间,黄建南伙同王清喜先后13次为13名不符合户口申报条件的群众办理户口,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65000元;其中,在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间,黄建南前后4次又单独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0500元。
(陈丽明 方坤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