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丽萍
海都讯 “家里的威力牌洗衣机自燃,损失共计3万多元,可是厂家却只愿意赔偿不足9000元。”昨日,家住三明明溪县的许女士致电海都报新闻热线95060反映,至今没拿到厂家赔偿。
许女士说,两年前她购买了一台威力牌6.5公斤全自动智能洗衣机。今年5月17日下午3点左右,洗衣机突然自燃,足足烧了两个小时,卫生间、卧室被大火熏黑,一些衣物、生活用品以及一些厨房设施被烧毁。
“我立即与威力洗衣机厂家联系,厂家派了个工作人员上门,我列了一个共计32290元的损失清单,交给厂家工作人员。”许女士说,厂家工作人员上门两天后,保险工作人员来现场定损,定损费用为8800多元。
“保险公司不支持房屋装修粉刷期间的住宿费、误工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许女士说,目前保险公司已经将8000多元的赔偿款给了厂家,厂家却没有赔偿给她。
广东中山东菱威力电器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此事的田先生表示,该洗衣机有投保,“如果许女士同意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我们将立即给予赔偿。”田先生说,许女士提出的3万多元赔偿,公司不予支持。
对厂家的说法,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周元强律师表示,按照《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厂家与保险公司发生法律关系,而消费者与厂家发生法律关系,这是两种合同关系。保险公司赔偿给厂家不足9000元,厂家不能以此作为给消费者的赔偿依据。按照《消法》相关规定,洗衣机自燃造成的损失,都应由厂家承担,消费者可以主张房屋装修期间的住宿费以及误工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