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仅被看了一眼就擦出“火花”,发生口角后,莆田男子陈某持菜刀砍伤他人。
去年10月26日晚上,莆田男子彭某在荔城区镇海街道看了陈某一眼而引起误会,双方发生口角。随后陈某纠集好友持刀砍人。近日,荔城法院依法审理此案,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一次性赔偿被害人94712.66元;其好友李某被判处二年三个月,一次性赔偿被害人23678.16元。
(林养东 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