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环保局获悉,位于仙游经济开发区的福建省瑞达玻璃有限公司,因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未向环保部门报备,先后两次被环保部门立案调查,共罚款2万元。
据介绍,去年8月底,仙游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前往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也没有向环保局报备。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须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环保部门批准。环保部门对其立案处罚,罚款1万元。
然而,在上个月,执法人员再次发现该公司存在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的情况,仙游环保局再次对其立案,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