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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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7月7日 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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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6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6月23日—7月7日 暂停办理车辆购置税

海都讯 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应用系统将于下月8日在我省正式上线运行,由于新旧系统切换需要,6月23日18:00至7月7日24:00,全省(不含厦门,下同)将暂停车辆购置税涉税业务办理,包括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减(免)税申报、退税、完税证明补办等业务。

省国税局货物劳务税处负责人表示,对需及时报牌的车辆,请纳税人合理安排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的办理时间。7月8日8:30起,福建省国税系统将恢复车辆购置税各项涉税业务办理。该负责人表示,由于系统切换停办业务原因造成纳税人未能按时申报的,不加收滞纳金。(王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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