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江方方 文/图
海都讯 一杯米粥杯子上打码有一个生产日期,然后又被贴上多个日期标签。6月19日下午,在福州家乐福超市宝龙店购物的孙先生发现,超市里竟然有一整个冰柜里大多都卖着这类多标签食品。
顾客吐槽:“过期”粥还在卖
6月19日下午4点多,在家乐福超市宝龙店购物的孙先生在鲜榨食品和熟食区域的冰柜里选购食品。他告诉记者,自己随手拿起一杯黑米粥,上面贴着的标签标注包装日期为6月10日,建议6月11日前食用最佳。而再拿起一杯营养粥,上面标签注明建议在12日前食用最佳。
孙先生觉得匪夷所思:过期食品怎么还摆在冰柜里让人购买?
记者三访超市:工作人员否认卖粥
当天晚上6点多,在孙先生所说的家乐福超市,海都记者也找到了这个冰柜。记者注意到,这些粥都装在密封的塑料杯里。塑料杯子上打码印刷着生产日期为4月25日,保质期为90天。而在瓶身上则贴着多个日期标签,大多重叠贴上,有的为分开贴上。标签上写着包装日期和建议食用日期。
昨日上午,海都记者再次来到超市发现,冰柜里的粥还在。海都记者拨打了包装上写的委托商福州真味食品有限公司(下称“真味”)的电话,一名梁姓进货负责人向海都记者确认,家乐福的粥确实是从真味进货的。他介绍,他们只是江苏无锡大华食品有限公司在福建的代理商。所有的粥都是在江苏统一生产包装后运到福州的,在福州没有再包装。而对于粥的保质期,梁姓进货负责人称,以杯子上的打码为准。“这个粥放90天以上是没问题的。”
记者随后又拨打了12315电话举报。一名接报的窗口工作人员表示,举报过期食品,一般要15个工作日回复。
昨天下午5点,海都记者又一次来到超市时发现,熟食区的这款粥已全部下架。而该柜台工作人员否认这个区域有卖粥。
昨晚,家乐福公关部相关工作人员向海都记者解释,贴标签是为便于销售人员刷条形码识别商品和价格。但为何标签上有“此日期前最佳”的标注以及重复贴标签,她称,需要再了解才知道。
业内人士:重复贴标签违法
一名不愿具名的超市业内人士表示,在超市内部管理中,也是不允许贴双标签的。如果发现,责任人将受到处罚。而另一名有多年市场监督执法经验的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也表示,超市更改包装日期,涉嫌违法。用塑料杯装粥保存三个月的情况比较少见,必须由职能部门进一步查看厂家的生产标准才能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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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是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装入容器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而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绝大多数食品都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的内容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包装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不允许利用产品名称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而欺骗消费者,如果消费者发现并证实标签的标识与实际品质不相符,可依法投诉并可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