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文 毛朝青/图
关注理由 昨天,停靠在福州仓山区南国金辉小区3号楼前公共停车位的一辆私家车被一根从天而降的钢管刺中,直直戳在引擎盖上,好在当时车内没人。该小区已发生多起高空坠物的事件了,只是每次都比较幸运,没伤到人。而福州存在高空抛(坠)物的小区远远不止这一个,还要发生多少意外才能引起重视?
现场:1米多长不锈钢管,口径1厘米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中标”小车的引擎盖上,扎着一根一米多长的不锈钢管,口径近1厘米。
车主朱先生说,前一晚,他将车停放在此,上午8点左右,他打算开车送孙子上学,不料发现爱车竟被钢管刺穿了引擎盖。“钢管两头略平,穿透引擎盖下方约4厘米,若是一个壮汉站在车前,都不可能有足够的力度刺穿。”朱先生说,他分析,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高空抛(坠)物。
小区里,看到此景的业主也是一脸惊悸。一位业主称,他们的车子就停在朱先生的车子附近,当天清晨5点多,他们外出时,并没有看到钢管。另一位住在3号楼3层的业主称,当天早晨6点半左右,她曾听到“哐当”一声响,从窗户探出头看到一根不锈钢管扎在了小车的引擎盖上。
律师:找不到元凶,整栋楼都应担责
朱先生说,初步了解,目前3号楼内并没业主装修,且平时他们邻里关系和睦,不曾与谁结怨。事后,朱先生通知了物业保安,并报了警。昨日下午,朱先生查看了监控后表示,很模糊,看不清楚事发的情况,不知道“元凶”是谁。
小区物业对记者称,高空抛(坠)物的情况,这个小区太常见了,前几个月,12号楼也有人将一碗米饭从楼上倒下,楼下一部小车成了“大花脸”。物业称,他们曾挨家挨户询问通知并张贴告示,可还是屡禁不止。
昨日,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的魏宝律师称,本案中,如果能确认是高空抛(坠)物,且朱先生找不到究竟是谁实施的侵权行为,那么3号楼所有的业主都应承担责任。如果被告业主有证据能证明在侵害发生的这一时间段不在现场,不可能造成侵害,那么可以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声音:应人人自律,加强公德教育
实验数据显示,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
“越想越可怕!”小区的李女士说,楼上频频有东西坠下,就在前几天,她的车也停在小区3号楼附近,有人直接将生活垃圾丢下,砸中了她的爱车。头顶上悬着“炸弹”,实在没有安全感,难不成以后进出小区都要抬头看看,还要戴上“头盔”?
业主王先生的说法颇具代表性。他称,归纳起来“空中杀手”共有7类,分别是烟头、菜刀、啤酒瓶、花盆、砖石、爆竹、晾衣杆(管)等。小区高空抛(坠)物问题由来已久,因为小区一些住户的陋习还没有改正。他认为,需要加强全民公德教育,人人自律,公德教育从娃娃做起,方可杜绝根源。另外,发现一个重罚一个,或“重奖提供有效证据的举报者,鼓励全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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