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根据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世纪丽亮(北京)国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节目中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Voiceof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在荷兰Talpa公司的授权下,第一至四季的“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制作播出。而自2016年1月28日起至2020年1月28日,Talpa公司将节目制作权授予唐德公司。虽然失去了节目授权,但灿星公司仍然宣传、推广和制作了“2016中国好声音”。据悉,“2016中国好声音”日前开始在浙江嘉兴开始录制,准备7月15日首播。 (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