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马俊杰
海都讯 今年,莆田城市建成区将新增(每处不少于20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200个以上。同时,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县(区、管委会)多建停车泊位,到2020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将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8000个以上。
记者昨获悉,为有效缓解城市停车难问题,莆田市出台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停车设施。
鼓励机械式停车库
莆田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将以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及旅游景区等人流集中地区停车服务为重点,充分利用既有广场、公园、学校操场开发建设地下停车场;利用机关、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建设机械式停车设施;利用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客运首末站、废弃厂房仓库、闲置收储地块等建设多层停车库。
今年,还将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原有自走式停车场扩容改造为机械式停车设施。
8个停车场年内投用
根据安排,今年将重点建设市公安局、北磨、木兰溪景观绿道南箕等12个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城市公共停车场(楼)项目;推进市住建局、延寿路垃圾转运站、荔园小区、市政府机关食堂旁等8个停车场(楼)建设,确保年内完工并投入使用。
另外,还将尽快启动荔园路一期港湾式、绶溪公园东主入口、市政府市政广场林荫停车场、北磨第二自来水厂、旧旅游鞋厂和市交警车辆检测中心公共停车楼等12个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动工,并力争投入使用。
2017年上半年,还将开工建设筱塘北街、交通服务公司、笏石工业园区一期、莆田一中羽排馆、莆田砺青中学、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儿童医院等19个停车场(楼)项目。
新建住宅须配充电设施
记者发现,本次方案把电动汽车的充电也考虑在内。建设期间,将优先在大型商场、超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驻车换乘(P+R)等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本方案不仅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还在政策、资金等方面进行支持。接下来,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财政部和省级PPP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