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6月25日向江苏省紧急拨付救灾资金1.6亿元,支持受灾地区做好抗灾救灾及保生产等相关工作。其中: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用于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性生活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