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黄燕儿 陈秋梅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秀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黄德明(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德明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黄德明在任职秀屿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8000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黄德明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全部退赃,积极悔过,且犯罪情节较轻,遂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