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中院6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秦玉海受贿案。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检方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秦玉海利用其担任焦作市委书记、河南省副省长兼河南省公安厅厅长、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38家单位或个人在企业收购、职务晋升、车辆年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86万余元。
秦玉海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