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莆田一六旬老伯见莆田的鞋业做得风生水起,便与儿子儿媳一起在家办起了鞋厂,但因生产的鞋子均为冒牌货,三人最终锒铛入狱。
荔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龙及其儿子郑某煌、儿媳黄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罚金80000元;判处郑某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罚金40000元;判处郑某龙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6个月,罚金80000元。
(林养东 辛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