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6版:政事/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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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占用公共泊位为何屡禁不止?
民警称,违法成本低、取证难,虽多次上路执法但收效甚微;交管人士建议,尽快建立体式停车楼,解决停车问题
东大路的店家仍将杂物、废旧自行车摆在门前,占据车位

N海都记者 陈晋 蔡学伟/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莆田市区东大路、文献路、延寿路、丰美路等路上出现利用破旧自行车、反光锥、三轮车、石头等各种方式占车位。海都连续多次报道后,引起不少市民、网友关注。占用公共停车位为何屡禁屡现?

昨日,记者咨询了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民警称,他们多次上路执法,没收占用车位的道具,但违法成本低、执法取证难等是症结所在。

无人承认、无人指证 处罚成难题

“店家违法成本不高,这点很头疼。”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有的店家用反光锥圈占,一个没几块钱,即使被交警收走,店家又会买个新的来占车位,石头、破椅子等的成本就更低了。

此外,违法主体难找,取证较困难。根据省内相关交通法规,对非法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最高可处以1500元的处罚,但民警执法过程中常碰到的问题是,反光锥、石块谁放的,无人承认、无人指证,违法主体难找,无法给予处罚。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相关工作人员说,6月底,他们曾对东大路、延寿路、文献路和丰美路四条重点路段进行整治,一周时间,共拖离占位摩托车、电动车12辆,清理反光锥桶、椅子等占位工具16个。“这些占位的道具必须抓到现行才能开罚单,但大家都不承认,我们也无可奈何。”该工作人员说。

一大队工作人员还指出,圈占停车位的形式还有更多花样,比如有的是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有的是商家“门前三包”没做好,也有的是区域内的公共停车位管理权限划分不明确。显然,这并非一个部门的管理范畴,需要交警、城管、街道、文明办等多个部门联合整治。

建停车楼 繁华路段停车收费

对于免费的公共停车位不断被霸占的现象,有交管人士认为,莆田市区的车位即使充分利用,也不能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莆田应增设停车楼等相关配套设施,以解决停车位不足的难题。

该人士表示,目前,莆田的机动车数量越来越多,部门执法并非长效机制,市区10条路段实行停车收费,存在诸多的弊端,但占用停车位的现象比较少,可以将市区免费的公共停车位纳入收费模式,收费标准可以根据不同路段实行差别化收费,这样不仅能解决圈占停车位的问题,也能让公共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同时畅通道路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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