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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上午,湖北省宜昌市中院依法对曹永正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及行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曹永正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和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300万元。曹永正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曹永正系周永康案涉案人员。周永康曾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周永康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在其办公室将5份绝密级文件、1份机密级文件交给不应知悉上述文件内容的曹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