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晶晶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庄某。
经查,去年3月份,庄某向莆田市一家鞋业有限公司租用厂房及设备,承接鞋业公司的加工单,生产正规外贸鞋。去年7月份,由于市场疲软,订单锐减,庄某想到假冒的运动鞋比较好销售,就开始生产假冒的品牌运动鞋。庄某先后租用了多个秀屿区笏石镇村民民房作为仓库,共设立了七处仓库。去年9月10日下午,民警在上述工厂和仓库查获尚未销售的假冒名牌运动鞋12566双,已销售的有1000双左右,涉案总额为639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