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海
海都讯 今年4月,莆田的林女士在城区龙桥街道一家美容养生会所做面部护理,之后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不得不住院治疗。林女士怀疑,是美容养生会所使用的化妆品有问题,她找商家交涉却遭到推诿。昨日,记者了解到,经当地工商部门调解,林女士获赔医药费损失。
林女士是莆田东庄镇人,今年4月份,她到城区龙桥街道一家美容养生会所做美容护理,美容师还推荐她购买了价值10000元的化妆品。林女士告诉美容师,自己是过敏体质,希望在美容过程中不要用可能引发过敏的产品。美容师承诺,其所使用的产品都是补水的,不会产生过敏反应。然而,在使用该会所的产品一个星期后,林女士发觉脸部发红,甚至还起了很多小红痘。不得已,林女士只好到当地医院诊治。经打针治疗,脸部过敏情况才有所缓解。
林女士找到该会所负责人,要求退还产品费用,同时赔偿她的治疗费用。然而,该会所以各种理由推诿,于是林女士来到消委会投诉。后经工作人员调解,最终,该会所同意退还林女士的产品费用10000元,并赔偿医药费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