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日前,荔城区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15年2月5日,西天尾镇东星居委会召开两委会议,该居委会居务监督委员会原主任柯添妹在会议上提出将不符合扶贫补助条件的郭玉如确定为扶贫补助对象,原主任陈兆雄未对郭玉如的家庭情况认真摸底核实,导致该对象领取扶贫款2840元。2016年4月13日,镇纪委分别给予陈兆雄、柯添妹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2月15日,西天尾镇后埔村召开两委会议,研究将不符合扶贫补助条件的游维珊确定为扶贫补助对象,该村委会原主任许可敏在精准扶贫贫困户资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2015年5月7日,镇政府将2840元扶贫款汇入游维珊账户。2016年4月13日,镇纪委给予许可敏党内警告处分。
2013年12月间,新度镇沟口村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退休教师陈金森列入2013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申报。该村委会主任曾建忠未认真审核把关,在陈金森的危房改造审批表上签字并上报,使陈金森获得2013年度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款3450元。2016年5月11日,镇纪委给予曾建忠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