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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税四举措帮扶企业灾后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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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7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地税四举措帮扶企业灾后重建
初步落实因灾停产工业企业317家,商贸企业3114家,预计减免地税税费超过1600万元

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地税局获悉,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福州地税着力发挥税收职能,在福州市重灾区闽清、永泰推出四项举措,确保各项救济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困难性政策减免。将受灾企业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象,第一时间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市、县局两级领导带领干部深入受灾纳税人,做好灾情评估,及时向受灾纳税人宣传涉灾税收优惠政策及办税流程,尤其是受损厂房、车间、房屋、土地涉及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政策,给企业、股东和员工造成财产损失、经营亏损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问题。已初步落实闽清县因灾停产工业企业317家,商贸企业3114家,预计减免地税税费超过1600万元。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对灾民办税实行容缺受理。要求全体地税干部急受灾纳税人之所急,对于上门办理涉税事项出现缺件时采取容缺受理机制,让他们尽快办理涉税事项,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恢复生产经营中去。截至7月20日,已为闽清103户受灾企业受理了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申请,同时为商贸企业的停歇业申请、财产损失确认等提供便利。

三是积极向上级反映,延长纳税申报期限。报经省局同意,考虑到纳税人严重受灾申报不便的实际情况,将闽清、永泰两地的7月份税费申报纳税期限由7月25日延长至8月15日,将2016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期限延长至12月15日,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视等传播手段告知纳税人。

四是落实灾民购房优惠,帮扶渡过难关。引导受灾群众到城镇购买住宅,实施契税优惠政策,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

同时,福州地税发出倡议动员全体干部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志愿者服务和积极捐款,已捐款捐物价值突破10万元,共有50多名志愿者主动投身到清淤救援等灾后重建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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