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张国林
海都讯 去年以来,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牢牢把握深化公安改革的目标要求,完善执法权力机制,创新法制运作模式,其提出的创新法制运作模式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肯定和基层民警的支持,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上半年,全局不捕、不诉分别同比下降56.3%、50%。未出现一起行政复议被确认违法、行政诉讼变更案件。
办案分片区法制队伍更专业
法制大队监督中队民警陈应榕原来是霞林派出所专职法制员。但在实际工作中,陈应榕不但是法制员,同时还是办案民警,加上派出所常常有各项安保任务和执法执勤行动都要参与,陈应榕恨不得一天当两天用,时常加班加点,但有时也是力不从心,顾得了这头就顾不了那头。
根据执法办案单位的法制员受日常警务影响,职能逐步弱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具体实际,城厢公安分局加强队伍创新,盘活内部资源,向管理要警力,将全区执法业务标兵和办案单位共6名专职法制员全部整合充实到法制大队,将全局办案单位分为三大片区,由法制大队民警分别挂钩包片,担任派驻法制员,全部法制民警实行统一办公、统一管理、统一考评,真正做大、做强、做专法制大队。同时,确定办案单位副职领导为兼职法制员,明确办案部门和法制部门职责职能。在全局形成“法制部门抓审核监督、办案部门抓基础规范”的良好格局。
监督系统化管理办案过程更规范
城厢公安分局全面推行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的执法办案模式,实行审核审批全覆盖、监督整改全覆盖,从源头上解决警情流转不规范、应受理未受理等问题,切实做到“案前、案中、案后”监督,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流程、系统化管理。
“案件由办案部门各自审核模式改为法制部门统一把关、审核、审批,让办案民警不再害怕案件的程序、证据等出现问题。”基层执法办案民警对这一改革举措持欢迎态度。
坚持如实受案、受立案分离,由办案部门负责受案,法制部门对警情、立案进行审核。对办案部门呈请的行政处罚、调解、移诉、撤案、另案处理和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适用等环节,开展全面审核审批,确保办案质量。同时在开展案件审核审批的基础上,对呈请的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程进行考评监督,对于发现的执法问题,第一时间通报办案单位整改,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审批,直至整改到位。在上半年对执法办案单位的考评中,未发现一起不合格案件,个案平均分也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