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秀屿区环保局获悉,位于秀屿区笏石镇吴黄村的莆田市秀屿区国武新型建材厂存在多个环境问题,被环保局立案调查,责令停止生产并罚款6万元。
据秀屿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介绍,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厂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且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便擅自投入使用,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
执法人员介绍,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可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根据国武新型建材厂的实际情况,环保局对其罚款6万元。 (林养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