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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称,自即日起,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均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所在证监局外网公开。同时,证监会将从9月1日起,在证监会官网设置上市公司监管措施专栏,对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行集中公开。
张晓军称,此举旨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监管透明度,切实维护公众和市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