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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襄一生清廉为官 家训传千年
女生伤情好转 收到4万元爱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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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女生打工遇车祸 难筹医疗费”追踪
女生伤情好转 收到4万元爱心款

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上个月,莆田涵江华侨中学一名14岁女生小珍(昵称)为贴补家用,和双胞胎妹妹到当地的一家电子厂兼职,不慎遇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内损伤,入院次日就被下了病危通知书(详见海都报8月3日P02版报道)。昨日记者获悉,目前小珍的伤情已有所好转,共收到4万余元的爱心款,其中包括民政部门救助的5000元。

经过近半月的治疗,小珍脑部血块已有部分被吸收,一些出血情况已经消失,原本颅内的少量积气也已经消失。目前,小珍已花去治疗费近3万元,仍需住院作进一步观察治疗。海都报对此事进行报道后,部分网友委托记者转交爱心款,4日晚上,记者带着网友筹集的3300元爱心款到医院看望小珍。小珍母亲的银行卡也收到了6000多元的爱心款,其中有不少是小珍所在学校华侨中学的师生捐的。

此外,小珍住院之后,小珍的家属也在网上发起了募捐,日前结束时已经筹到28000元左右。莆田市一些慈善基金也通知了小珍家属,表示愿意对小珍进行救助。

接到小珍家属的救助申请后,涵江区民政局了解了情况,并启动临时救助,给予5000元救助。小珍的家属表示,由于家庭困难想申请低保,但小珍的父亲瘫痪需要人照顾,无法到贵州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对此,涵江区民政局表示,低保办理以户籍为基础,但也愿意提供帮助。

因小珍是在打工期间遭遇车祸,小珍的家属认为工厂老板应该按照工伤对小珍进行赔偿,并向涵江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据涵江区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小珍只有14周岁,按照我国法律,用人单位禁止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治疗和生活费用。

记者从涵江区劳动仲裁办获悉,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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