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14版:政事/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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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城区居民用气 将执行联动调价
下月召开听证会;物价部门表示,依据气源购气成本变动而联动调价,将使居民得实惠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记者昨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拟定于9月中旬召开“调整福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上游销售价格联动”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的背景为,印尼合同气源购气成本有变动,达联动调整要求。

此轮联动调整确定后,居民用气价格是否会下调?物价部门表示,暂不确定具体价格,但执行联动调价,居民将得实惠。

气源门站销售价已下调

记者了解到,依据印尼合同气源购气成本变动情况,目前,省物价局已调整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印尼气源合同气量销售价格。

具体价格为,中海公司印尼气源合同气量的门站销售价格(即类似于“批发价”)已由62.1778元/吉焦(折2.373元/立方米)调整为54.2124元/吉焦(折2.069元/立方米),下调了0.304元/立方米。

核定“管输费”后将重定居民气价

“非居民气价要求本月起同步调整到位,居民气价,在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后,也将同步调整。”省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燃气公司管输费是气价中很重要的一部分,目前,已要求尚未重新核定管输费的,须在本月底前完成,确保及时调整气价,让这次上游价格调整同步传递给终端用户。

省物价局表示,我省已对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天然气门站销售价格建立联动机制,价格调整变化将成为常态。目前,也已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建立居民、非居民气价联动机制,使上游气价变动情况能够及时传导到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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