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11日召开的南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任命和决定许维泽同志为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7月29日,南平市委召开全委扩大会议,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到会宣布省委决定:许维泽任南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