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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纪委通报多起腐败案
征地补偿、公益捐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就连农村改厕补助金,也出现被挪用侵吞的情况

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日前,仙游县纪委通报多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虚报冒领补贴款致国家损失66万

仙游县农机管理总站推广股原股长郑维忠利用职务便利,在仙游县怡园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争取大棚购置补贴指标时,故意将大棚棚内只有251.24亩的实际使用面积按350亩面积申报补贴,致使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损失共计665212.88元。

此外,郑维忠在核实验收时接受黄某请托,帮助按申报补贴面积予以验收通过,验收后先后两次接受黄某送给的钱财共计20000元。郑维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虚报截留23万征地补偿款

仙游县枫亭镇麟山村委会原主任林秀宗,在担任枫亭镇麟山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收受企业老板、建房户等人送给现金计4.5万元;在仙港大道征地过程中,虚造、冒领、截留征地补偿款23万元。林秀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挪用征地补偿款10万

仙游县钟山镇湖亭村原党支部书记蔡国荣,在任湖亭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便,贪污侵占上级下拨的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4万元、与他人私分征地补偿款25980元、侵吞上级下拨的再生稻补贴3840元,收受他人送给的现金5万元,挪用村委会征地补偿款10万元。蔡国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以公益捐资为名违规收费36万

2012年1月至2015年9月,仙游县赖店镇留仙村以公益事业捐资为名,违规向村民收取建房款365525元,列为账外收入,用于代垫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支出。赖店镇留仙村党支部书记严凤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兼村报账员杨雪梅和村委会委员茅美芬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捐资款为名违规收费52万

2013年至2015年间,仙游县鲤南镇象林村村委会以捐资款的名义向象林村76户建房户收取款项,共计52.874万元,用于村级村道水泥硬化及路灯项目建设。鲤南镇象林村党支部书记林双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报账员郑丽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套取私分改厕补助金等1.2万

2011年春节间,仙游县度尾镇剑山村村委会主任杨元土同其他村干部以春节节日补贴、改厕工作补贴、计生工作补贴等名义套取私分剑山村2010年度改厕补助资金12810元,其中杨元土分得2360元、剑山村委会委员陈德金分得2640元、村委会委员吴世英分得1900元、剑山村报账员杨清模分得1530元、剑山村妇女调解主任杨元钦分得2280元。村委会主任杨元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村干部陈德金、吴世英、杨清模、杨元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骗取项目财政奖补资金68万

2012年至2015年间,仙游县大济镇溪车村委会分别以各类会议费、治安巡逻费、卫生保洁员工资、村干部和村民小组长巡山工资、村集体山林管理工资等名目伪造报销票据计29.8779万元;2010年至2014年期间,骗取“一事一议”项目财政奖补资金共计68.1744万元,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大济镇溪车村党支部书记郑启仙、原村主任黄梅莺和村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郑莹兴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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