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务舆情回应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责任。涉及国务院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国务院相关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涉及地方的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回应,涉事责任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
《通知》要求提高政务舆情回应实效。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吹风会进行回应的,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新闻发言人应当出席。对出面回应的政府工作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自主空间,宽容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