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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远光灯 交警上门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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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滥用远光灯 交警上门约谈
自去年底莆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以来,利用视频共查处上万起
闽BT7817驾驶员签订保证书

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文/图

海都讯 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安全隐患极大。从去年年底开始,为破解取证难、现场执法难等难点,莆田交警部门利用全市的监控系统组成“天网”,推出“事后查纠”技战法,重拳整治滥用远光灯现象。昨日,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交警部门利用视频监控共查到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11515起,其中多次滥用远光灯行为1471起,这些车辆已被纳入“黑名单”系统。

滥用远光灯多为出租车

交警介绍,根据“黑名单”系统数据统计,大部分多次滥用远光灯的车辆为出租车。比如,兴安出租车公司的闽BT8133出租车被查出11次滥用远光灯,莆运出租车公司的闽BT7817出租车被查出6次滥用远光灯。两部出租车进入交警部门的“黑名单”系统后,被重点跟踪管理,均被重点跟踪查出28起违法。而被查出4次滥用远光灯的大地出租车公司闽BT8293出租车,被重点跟踪后查出33起交通违法。

对于多次滥用远光灯而屡教不改的出租车司机,交警部门除了通过无缝对接的视频监控系统对其轨迹进行重点跟踪管理外,还派遣专人前往出租车公司约谈违法司机。

在约谈过程中,交警部门坚持“四见面”原则,即与车主见面,送达违法通知书以及违法清单;与驾驶人见面,向其说明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后果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倡导摒弃滥用远光灯的交通陋习;与车辆见面,检查车辆的相关证件信息,并对驾驶人的车辆状况进行检查;与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见面,送达抄告书,要求把抄告书向公司全体人员公布。

要求当场签订保证书

交警表示,对滥用远光灯车主及驾驶人进行上门约谈,当面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可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同时,要求当场签订保证书,让车主和驾驶人能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以后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滥用远光灯的交通陋习。而通过出租车公司负责人督促整改,可让全体车主及驾驶人受到教育,引以为戒。

据悉,接下来,交警部门还将常态化打击查纠滥用远光灯违法行为,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系统车辆的重点跟踪管理也不会停止,“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希望广大车主不要再抱着侥幸心理滥用远光灯,不要让使用远光灯成为开车习惯,否则夜间开车出门不仅会有安全隐患,很可能也会被扣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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