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政事/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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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查处超限超载车443辆 处罚1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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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查处超限超载车443辆 处罚102万元

N海都记者 陈晋 通讯员 催美春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截至7月31日,莆田市今年共查处超限超载车443辆,处罚102万元,并首次对两辆超限运输达到3次的货运车辆,抄告原许可机关。

执法人员介绍,今年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中,有两辆货运车辆因超限运输达到3次,已由涵江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闽AM1762、闽A5J059货运车辆分别抄告福州市仓山区道路运输管理所及福州市闽侯县道路运输所。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两部货运车辆若在今年内再出现一次超载情况,将直接吊销营运证。

据莆田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莆田市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5548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4661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443辆,卸载货物3907吨,依法处罚102万元,公路超限率为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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