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海都讯 昨日,省环保厅发布7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状况。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方面,福州市位列第五;水环境质量状况方面,全省12条主要河流143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保持优。
7月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中,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8.0%。9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65~3.49,首要污染物为臭氧和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由好至差排名依次为:厦门、南平、龙岩、莆田、福州、宁德(并列第5)、三明、泉州和漳州。
县级行政区环境空气质量试排名情况中,58个县级行政区的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0%,其中闽侯、仙游、安溪、惠安、晋江、南安和漳浦等7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低于平均值。空气质量排名前十位的城市分别是连城、清流、建宁、宁化、泰宁、武夷山、上杭、尤溪、寿宁和顺昌。
同时,省环保厅公布了7月全省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2条主要河流143个水质评价断面总体水质保持优。闽江、九龙江、木兰溪、汀江等河流水质良好,龙江水质呈轻度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