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翁三丰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秀屿区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快速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郭某、贺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林某(另案处理)从国外走私一批肉类冻品,该批肉类冻品经鉴定,其中意大利的鸡脚,波兰的鸡中翅,法国的鸭翅,美国的牛小排,巴西的去骨牛肉、牛小腿肉等货物,产地在《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中属于禁止输入国家,货物标识产地厂商不是《肉类企业检验检疫准入名单》内企业,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产品。
林某与郭某商议利用郭某管理的码头和冻库装卸该批肉类冻品,郭某作为码头冻库的管理者,既没有查验寄存者的主体资质,也没有检查寄储的食品产地或来源证明、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没有建立食品进出库台账,为走私肉类冻品提供冻库仓储和码头装卸。
犯罪嫌疑人贺某则组织货车司机到南日岛运送走私肉类冻品,并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的运费组织司机运送,提供运输便利条件。今年6月初,贺某已经组织6部货车运载100余吨违禁肉类冻品到广东东莞,6月11日,贺某再次组织6部货车运载近100吨违禁肉类冻品时被当场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