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辛辉
海都讯 广西男子覃某在2007年,就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但没过几年,他又伙同他人,再度伸出贼手。近日,荔城法院依法审理该起盗窃案。
去年11月10日16时许,32岁的覃某与同案人小林、小胡、小唐(均另案处理)经策划后,到荔城区新度镇一寺庙,小林在寺庙附近负责“望风”,覃某及同案人小唐假装看病,在该寺内药房大厅旁,和负责看管的人员陈某聊天。
随后,小胡趁机潜入药房大厅后面一小间内,使用铁片包黏纸放进箱内黏钱的办法,盗走3500元。
荔城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