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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重拳再出发 护卫“天使”安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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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交警重拳再出发 护卫“天使”安全路
暑假接近尾声,“开学季”即将来临,我省交警开展多项统一行动,除隐患,守平安
暑期六类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中,交警正在对客车进行盘查

(泉州交警支队/供图)
每逢﹃开学季﹄,我省交警都会走进学校,对校车进行﹃体检﹄  (漳州交警支队/供图)

N海都记者 夏雨晴 通讯员 刘君华 实习生 苏晓春

海都讯 两个月的暑假时光接近尾声,我省的暑期交通安全工作也将圆满收官。然而交通安全没有休息日,交警肩上的担子也从来不曾卸下。

在8月下旬到9月上旬这段时间,是一个需要提高警惕的“三个关键时期”。一来暑期旅游高峰期未过,职工休假、家庭出行仍将持续保持一段时间的高峰,旅游景区、旅游道路、旅游客车仍然是交警管理的重点。二来我省仍处于高温天气影响期,驾驶人疲劳驾驶肇事,以及车辆爆胎、自燃等事故多发问题依然存在。三来我省今年的台风季未过,暴雨台风对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仍然突出。

在这“三个关键时期”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学校“开学季”又即将到来,我省交警再次吹响治乱除疾的号角,新一轮重拳整治和暖心工作,已陆续铺开。

客车不载货,载货要严惩

出行路上,你一定见过这样令人心惊的场景:面包车后面的车门半开着,车里伸出大大小小的管子或是板材,有时还会从副驾驶车窗中探出,所有的车都不敢开在它附近。而这些车辆,往往是违法载货的客车。

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客车的驾驶员会使用客车拉货,甚至为了拉很多的货,还把座位拆了,有时还会人货混装,这样的做法十分危险。一方面,车辆安全性能是根据不同车型、不同用途来设计生产的,客车的设计是为了载人,其结构设计和稳定驾驶,均不适合承载过重物品,如果客车塞满重量较大的货物,会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平衡性、稳定性减弱,安全隐患很大。“而且客车违法载货,一旦发生事故或者紧急刹车,车内的货物由于惯性会对驾驶员造成严重威胁,很可能将轻微事故变成伤人甚至死亡事故。”

为此,省公安厅决定,8月20日至9月6日集中开展全省查处客车违规载货统一行动,重点检查客车行李舱超载、装载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装载货物。8月20日、21日,我省已查处客车违规载货29起。

交警称,行动中,一将强化检查,重点检查客车行李舱载货是否超过“行李质量标识”上注明的行李舱允许最大载重、是否装载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是否装载货物。二将严格处罚,对公路客运车辆超过客车行李舱最大允许重量载货、客车捎运危险货物以及客车舱违规载货的,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处罚,并责令驾驶人卸载转运,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理。

此外,高温未退,交警也将结合检查客车违规载货,查处疲劳驾驶违法,并继续在日常的巡逻勤务过程中,通过鸣警报、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

货车超载隐患大,交警上路“排弹”

“开车的时候不要靠近大车!”“大货车常常超载,很危险的!”如果你是开车的“新手”,总会听到类似“远离大货车”的忠告。高速公路上,“摇摇欲坠”的大货车仿佛一颗“定时炸弹”,一些惨烈车祸中,也时常会见到它们的身影。大货车的这种“可怕形象”,与其超载超限不无关系。

省交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大货车本身重量很大,如果超载超限,车轮会因为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还会出现转向器轻飘抖动、刹车失灵等情况。此外,超载超限的车辆很难达到正常的行驶速度,易导致道路拥堵、交通不畅,影响通行秩序,容易引发追尾、侧翻等交通事故。“加上驾驶人担心被查,容易有心理负担,从主观因素上也会影响行车安全。”

为此,8月18日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开展的“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拉开序幕,我省交警进一步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

“整治期间,我们还会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交警表示,之后我省还将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汛期安全不放松,旅游客车重手抓

对我省而言,夏日的台风季节还没有过去,尤其是今年秋台风个数较多、强度较大,给我省的交通管理工作也带来了难度。在接下来的这段时间,汛期的交通安全防范工作也十分重要。

在汛期管理工作中,旅游客车是一个监管重点。交警将对企业动态监控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筛查,不仅要查监控中心,还要查车辆,查在线率、使用率,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对于车辆应急逃生装置的齐全率、完好率,相关部门也绝不能马虎。

对于旅游客车违规行为,交警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客运执法大检查,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地和休闲度假区、农家乐周边道路为重点,对旅游大客车加强路检路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查“营转非”车辆非法营运。

再开“守护模式”,学生出行有保障

9月开始,各个学校将陆续开学,长途客车、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又将迎来一次运输高峰,客车超速、超员和疲劳驾驶,以及农村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非法载人等老问题也将随之抬头。

今年7月29日,漳州平和法院审理了一起校车超载案。赖某杵、赖某勇在无校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小型面包车,接送幼儿园学生放学,被警方查获。赖某杵用核载7人的面包车装了33人,其中幼儿31人;赖某勇驾驶核载7人的面包车,实载20人,其中幼儿18人。为此,赖某杵、赖某勇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这是刑法修正案实施后,我省法院审理的首例涉及校车严重超载的危险驾驶案。

为了集中抓好学生“开学季”护卫天使行动,我省交警在8月底前,对所有正规校车、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人、安全员,逐车逐人见面,按照安全隐患排查的要求,不让一辆“带病车”上路。

最好的守护也离不开交通安全教育,在“开学季”到来之际,省交警总队专门组织的“开学第一课”系列宣传活动也将陆续在各地展开,交警将深入辖区中小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城市农民工子弟学校,通过播放安全视频、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对学生安全骑车、安全乘车、安全走路注意事项及交通法律法规基础知识进行普及。

此外,交警还将呼吁中小学生及其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利用“校讯通”平台向学生家长“点对点”发送短信,传播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和安全提示。

省交警总队“开学季”交通安全提示

1.暑期校车停运,开学重新投用,启用前应提前对车辆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部件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2.接送学生途中不随意停车,不抢行,校车停靠时,要在指定的停靠站点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停靠,组织学生依次、有序上下车辆。学生下车后,校车驾驶人在车辆起步时应当注意观察,避免碰撞到刚下车的学生、幼儿及附近其他行人。

3.家长接送学生,请规范停车,文明让行。如遇学校周边道路拥堵,要克制浮躁情绪,不要盲目超车和随意并线,服从交警指挥疏导。

4.乘车时,学生要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将头、手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更不要在车内打闹嬉戏或和驾驶员聊天。

5.下车时,学生要留意两边车辆,不要突然横穿马路,不要在道路上站立、追逐。横过道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两侧交通情况,安全通过。走路时,不低头玩手机、嬉戏打闹;等候校车、公车时,要站在规定区域内。

6.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