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6版:政事/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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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新市民”仍可享农村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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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8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进城“新市民”仍可享农村实惠
莆田市出台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今后莆田将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快城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N海都记者 蔡学伟 陈晋/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近日,莆田市出台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及城乡一体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对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阐述和指导。其中,农业转移进城的“新市民”,仍可按照农村户口享受计划生育政策,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推出“无门槛”户籍制

为了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根据该实施方案,莆田将实行无门槛流动人口户籍管理制度,建立转户农民权益协同保护机制,推动农业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与新型城镇化结合,完善财政与转移人口挂钩制度,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创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服务管理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建设,盘活农村劳动力资源,提升生活救助水平等11项措施。

凡是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鼓励有能力、有需求的转移人口整户入籍;保护转户农民权益,农业转移人员从农村落户城镇后,仍按农村户口享受计划生育政策,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实施城镇建设用地新增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挂钩,引导农业人口向小城镇聚集,实现就地城镇化;以常住人口为基数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过程中的支出成本,制定合理分配的成本分担机制;将外来务工持居住证人员纳入公积金体系;农业转移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优先纳入低保范围,按照城市低保的标准和水平予以保障。

创建省级特色小镇

今后,莆田将全面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快城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信息惠民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完善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

力争通过3~5年的培育创建,建成一批特色小镇。“十三五”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建成一批特色产业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示范效应明显的特色小镇,各县(区、管委会)分别创成1个省级特色小镇。

莆田还将深入推进“幸福家园”试点建设、推进产城融合试点、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推进行政管理模式和社会治理创新。推进榜头镇“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省市级小城镇改革试点及“幸福家园”试点镇改革工作,探索强镇扩权与综合治理创新相结合的改革路径;推动社区管理向治理转变,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德治、自治、共治”四位一体建设;继续推进“中心村”党委建设。

推动集体资产改革

根据实施方案,莆田将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实施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利用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存量建设用地,保持集体土地性质,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可参照“三旧改造”政策建设不可分割销售的标准厂房用于出租或自行经营。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有偿使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

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适时建立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优化农村产权价格发现机制。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中的他项权登记办法。探索农村财产权抵押资产再流转、收储、评估、处置和资产处置损益评估机制,健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基金的使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