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吴晓
海都讯 “小三”殴打“小四”,把对方打成轻伤。近日,闽侯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打人的“小三”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月13日下午3时许,男子林某背着妻子携情人孙某到荆溪镇一麻将馆内休闲娱乐。不料竟在麻将馆内遇到林某的另一个情人李某。
李某看到林某与孙某行为亲昵,醋意大发,随即与孙某发生争吵。后两女子相互拉扯对方头发,在拉扯过程中,李某用右脚猛踢孙某的左腿部位,造成孙某左腿韧带断裂及半月板破裂。后孙某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一级。
近日,闽侯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