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4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近两千辆黄标车 联系不上车主
破损人行道改造 将全部铺透水砖
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9月1日起实行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下一期4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6年8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出台购房补贴政策
每平方米补贴200元 9月1日起实行

N海都记者 洪德木

海都讯 继莆田城区、仙游县等区域出台购房补贴之后,近日,记者了解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也出台了相应的购房补贴政策,据这份名为《北岸开发区个人购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文件显示,此次补贴的标准为200元/㎡,时间维持两个月。

据了解,截至8月25日,秀屿区房地产市场楼盘的可售面积为55.35万平方米,8月25日当天的房源销售为316.22平方米,现有楼盘的库存量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的销售。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整个区域的房地产库存量已经达到20多万平方米,存在现有库存量较高现象。

记者近日走访北岸开发区房地产市场部分在售楼盘,工作人员均表示,每天看房的市民不是很多。莆田房地产管理信息网官方数据显示,目前在售三个楼盘,7月份的销量分别为53套、1套、2套。

海都记者了解到,此次北岸开发区的购房补贴从9月1日开始,持续至10月31日,买房市民可以享受到200元/㎡的政府财政补贴。

根据政策要求,此次补贴的对象为个人购买北岸开发区辖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宅,但不包括双拼联排低层或多层住宅、商业或办公用房以及销售相关税收不在北岸开发区缴纳的房源。

“也就是说如果购买别墅,或者是商业办公类的楼盘,不能享受到这次的补贴政策。”北岸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说。

记者了解到,市民申请购房补贴的受理时间为9月1日至11月30日,到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如果是按揭购房的市民,申请购房补贴所需要材料中的购房全额发票的受理时间可延长至2017年1月31日。“在购房全额发票办理出来之前,市民可先凭购房首付的发票到窗口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申请小贴士

市民申请购房补贴方法:申请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复印件)、银行账号(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北岸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综合2窗口提出购房补贴申请。

购房时间以预购商品房网签合同中记载的时间为准,面积计算以备案的商品房合同中记载的面积为准;且同一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优惠政策。

已领取政府购房补贴的,一律不得办理退房。若因买卖纠纷被法院强制解除买卖合同的,在办理解除手续前应全额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补贴。

实行期前完成商品房网签,但在实行期间注销网签后由原购买人或其家庭成员重新网签或再购买商品房的,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