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受今年1号台风“尼伯特”影响,闽清县出现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天气,受灾情况严重。经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共同努力,目前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针对闽清防灾救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福州市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特大自然灾害是造成闽清县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灾害发生后,闽清县委、县政府积极组织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但有的干部思想麻痹,防灾救灾实践经验和应急能力不足,对汛情、灾情的分析研判会商不够,防灾救灾机制运行不畅,灾后前期上报因灾死亡人员数据不及时、不准确,应急值守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记者昨日获悉,8月26日,福州市决定对防灾救灾工作不力的13名责任人和4个责任单位,依纪依规作出严肃处理:
原闽清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黄诗杨履行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职责,对防灾救灾工作不力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灾后前期上报因灾死亡人员数据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
原闽清县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防汛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郑仕平对防灾救灾工作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灾后前期上报因灾死亡人员数据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闽清县坂东镇党委书记林渊辉,党委副书记、镇长詹巧英对防灾救灾工作不力及灾后前期上报因灾死亡人员数据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
对闽清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华锋,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赵旭棋,县洪水预警报中心副主任陈峥,梅城镇党委书记黄庚,党委副书记、镇长江茂周,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刘文斌,县人大副主任王强,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军,县防汛办副主任徐平芳等9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内警告处分、组织调整及诫勉。对闽清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对县民政局、县水利局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进行整改。
此外,闽清县委书记许用贵对全县防灾救灾工作指导督促不力,对县防汛指挥部因灾死亡人员数据上报工作跟踪督促不够,经省委研究决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福州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防汛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防灾救灾队伍建设。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完善应急预案,不能有丝毫侥幸、疏忽、懈怠。各地区、各单位“一把手”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安排部署,靠前指挥,全程调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