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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省市身份证 可在莆田换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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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9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11省市身份证 可在莆田换补
补换点设在涵江涵东派出所,后期向全市推广

N海都记者 陈晋 蔡学伟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警方获悉,8月10日开始,我省正式启动跨省异地受理身份证试点工作。莆田市以涵江区为试点,可跨省异地受理1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居民身份证相关业务,受理点设在涵东派出所。

据介绍,11个省市区分别为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陕西、宁夏。这些省市区的居民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涵江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在涵东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申请换领、补领等,待条件成熟后,会逐步在全市其他县区设受理点,进一步方便外来人员办理身份证。

记者了解到,在涵东派出所异地办理身份证的外省户籍人员,必须在涵江区内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个体工商户则必须提供营业执照,也要参加社保。只有符合条件,才能受理。

此外,居民身份证全国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则面向全国各省户籍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以及由于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原因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尚须回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

异地居民身份证的办理,暂时还不能通过居民身份证自助申领机办理,市民需要到业务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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