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A02版,《引入第三方治理 还百姓一方清水》一文中,“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太平镇的长万水库,库容425立方米”有误。“库容425立方米”应该是“库容425万立方米”。经查,系本报记者陈锟笔误,特此致歉。
感谢林先生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