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日前,郭德纲在微博公布德云社家谱,声称要“清理门户”,昔日的两名弟子曹云金与何云伟疑被逐出师门。5日,曹云金发表7000多字的长微博《是时候了,也该做个了结了》。从拜师学艺到分道扬镳,历数郭德纲七宗罪,包括让曹云金拍戏分文片酬不给等。(9月5日新浪网)
作为围观的吃瓜群众,对于郭德纲与曹云金这对昔日师徒之间的恩恩怨怨也是雾里看花,郭德纲是不是相声圈的岳不群,我们无从得知。师徒一场,闹成这样,确实令人唏嘘。面对曹云金与郭德纲之间的口水战,我们既要从尊师重道的传统道德视角看待,也要按照现代法治思维去判断,不能简单地以“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逻辑认为弟子反击师父就是不孝。
按照传统社会模式建立师徒关系,制定“家谱”,这本身无可厚非。但另一方面,在法治社会的今天,不管是按照传统模式建立的师徒关系,还是按现代模式确立的师生关系,都必须遵守当下的法律法规,不能以所谓的传统行规门规取代现代法律法规的规范,即便师徒双方都接受传统的师徒制下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可以。但是,由于目前法律对于按照传统师徒制建立的公司缺乏详细的规范,导致双方在权利、义务的认知和理解上存在差异。德云社,这不仅是一家收徒的传统相声班子,而且是一家依法成立的公司。按照传统师徒管理方式,弟子出师后还要给师父免费打工几年,但根据现代公司的管理制度,郭德纲俨然是雇佣弟子的老板,必须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
因此,对于德云社“家谱”引发的纠纷,法律应当及时补位,要以法律形式明确一些行业采取传统模式确立的师徒关系,对师徒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尤其是我国职业教育在借鉴学徒制之后,如果不以法律形式细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可能会引起更多师徒反目的闹剧和纠纷。 (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