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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决定:李鸿忠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黄兴国不再代理天津市委书记,免去其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市长职务,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李鸿忠 1956年8月生,山东昌乐人,吉林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辽宁省委办公厅秘书,电子工业部办公厅秘书,广东省惠州市市长,惠州市委书记,2001年2月后任广东省副省长,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常委、深圳市市长、市委书记,2008年1月任湖北省委副书记、省长,2010年12月任湖北省委书记。是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