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福建方案》),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对照《福建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进行具体分工,细化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
任务分工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福建方案》提出的6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和38项改革成果要求,确保今年完成15项、2017年完成17项、2018年完成6项改革成果,争取到2017年在改革重点难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到2020年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
(据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