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省纪委消息,日前我省各地陆续通报了一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包括违规公款吃喝、超范围接待、违规发放会议补贴。
1.省文化厅下属福建闽越王城博物馆党支部副书记、馆长丁海祥超范围接待。2013年1月和8月,经丁海祥安排,闽越王城博物馆工作人员两次陪同来访外单位人员分别到江西上饶三清山、武夷山景区旅游,并公款报销11880元。此外,丁海祥还公款报销KTV、足浴和个人宴请等费用19850元。丁海祥被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
2.省商务厅下属省贸易促进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宋丹玲违规公款吃喝。2015年1月16日,宋丹玲组织40名中心干部、职工在福州贵安世纪金源大饭店开展“拓展活动”,当天中午在该饭店聚餐,共花费公款6343元。宋丹玲被处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3.省委党史研究室下属福建省革命历史纪念馆原副馆长汤家庆借公务考察之机私自带人公款旅游。汤家庆在任职期间,于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2日,借前往四川、河南有关纪念馆、博物馆进行公务考察之机,带领两名工作人员借道游览了乐山大佛、九寨沟、龙门石窟和嵩山少林寺等景区,并在单位违规报销7438元。汤家庆被处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缴相关费用。
4.福州民天集团有限公司违规赠送节礼。2013年春节前夕,时任民天实业董事长江琦华在民天集团行政例会上提出利用企业产品赠送节礼方案,民天集团董事长林慈主持会议并同意。董事会秘书颜松生负责以农副产品领用券形式进行送礼。林慈、江琦华、颜松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闽侯惠民巴士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鸿萍违规购送月饼。2013年9月,陈鸿萍安排工作人员利用公款购买月饼送礼。陈鸿萍被处党内警告处分。
6.福州闽桥房屋征收工程处副主任郑航公款旅游。2013年2月,郑航赴云南旅游结束后,公款报销旅游费用2569元。郑航被处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规报销的费用。
7.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余巧新违规停放公车。2016年元旦假期,余巧新未经批准私自将公车停放在私人小区地下停车场,造成不良影响。余巧新被处行政记过处分,并扣发其当月奖金。
8.闽侯县市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郑勇、党支部副书记兼副主任潘晓雯等二人滥发津贴补贴、违规购买年货节礼等。经查,2013年以来,闽侯县市场服务中心向参加节假日值班的正式干部职工发放值班补贴计1.12万元。同时,2016年春节前夕,郑勇授意潘晓雯购买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年货发放给他们两人。2016年1月28日,潘晓雯到甘蔗兴福兴超市虚开了一张金额998元的日用品发票,经郑勇签批后,潘晓雯从县市场服务中心财务套取现金998元,将其中500元分给郑勇,自己留498元用于个人开支。郑勇、潘晓雯被处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补贴清退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