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赵劲松 林鹏 方坤杰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检察院获悉,由该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仙游县度尾镇霞溪村原村支书曾益发涉嫌贪污一案,仙游县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曾益发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明,曾益发在担任仙游县度尾镇霞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伙同其他8名同案人(均另案处理),以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并私分公共财物共计194555.8元,数额较大,构成贪污罪。
鉴于案发后被告人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身的罪行,属自首,且到案后能动员犯罪嫌疑人卢某飞(涉嫌寻衅滋事)主动投案,属立功,又能退还涉案赃款、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分别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